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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级人民法院曝光惩戒银行借贷纠纷失信被执行人

2022-12-20 02:01:37 来源:


【资料图】

嘉峪关某商业银行与刘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,刘某所欠信用卡透支本金4969.69元,利息804.34元,违约金2464.36元,合计8238.39元,到期未偿还,故嘉峪关某商业银行遂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刘某支付上述欠款。经法院审理,判决刘某应向嘉峪关某商业银行支付欠款,在判决文书生效后,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,嘉峪关某商业银行随即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,逃避执行,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将刘某纳入限制消费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曝光惩戒其失信行为。 (市文明办供稿)

关键词: 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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